本帖最后由 云卷云舒 于 2016-4-28 09:22 编辑
“警钟长鸣”不能变成“聋子耳朵” 倪洋军 从小家境贫寒的她,从一名普通护士一步步走上镇党委书记岗位,成为当地女干部中的佼佼者。如今,她却因贱卖国有资产走上犯罪道路。她,就是江苏省睢宁县官山镇原党委书记陈玉玲。(4月26日检察日报) 作为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女干部,按理应该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的关爱,倍加珍惜自己的声誉和前途,始终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重自省自律。然而,2006年底,陈玉玲担任官山镇党委书记。在全镇第一次干部大会上,陈玉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心存敬畏,警钟长鸣。但在台下,她却收受贿赂,贱卖国资,走上了犯罪道路。2009年底,陈玉玲调任睢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警钟长鸣”仍然是她在单位开展廉政教育时常说的话,但她自己却听不到警钟的声音,又先后收受贿赂数十万元。纵观官场之内,像陈玉玲这样,台上讲廉洁台下搞腐败,只向别人敲警钟,而自己听不到警钟声音的官员,还大有人在。当然,多行不义必自毙。无数腐败案例告诫我们,“警钟长鸣”绝不能变成“聋子耳朵”当摆设。 压实主体责任的担子。责任重于泰山。干部,既是身份,更是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而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既要管好自己,当好班长,更要管好下属,带好队伍,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的担子。前文提及的这位不听警钟声音的贪官,其肩上的责任已经荡然无存,将“警钟长鸣”当成了耳旁风,甚至可能连讲话稿都不是自己写的,长此以往,不出事才怪。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醒。要用体系把责任“立起来”,构建“五位一体”主体责任体系,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用清单把责任“亮出来”,分层分级列出责任清单,使各级责任主体种好“责任田”;要用机制把责任执行“落到底”,加强监督巡查,建立主体责任追究细则,确保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堵住带病提拔的口子。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而“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典型的不正之风,也称“带病上岗”,是群众对一些有腐败行为的党政干部“边腐边升”、得到提拔和重用现象的约定俗成的说法。“带病提拔”是党的肌体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摘除。而一些干部之所以会被“带病提拔”,说到底还是我们的干部管理体系中存在着一些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的漏洞或口子。前文提及的这位看似“警钟长鸣”但却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双面贪官”,在犯罪后还在岗位使用上顺风顺水,暴露出了该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还是存在的。“带病提拔”破坏的是社会公平正义,也严重损害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各级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程序规范起来,将考察严格起来,将问责严肃起来,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堵住带病提拔的口子,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钻营者得利”。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和干部考察的功夫下在平时,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走好群众监督的路子。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干部是从群众中来的,必须到群众中去,接受群众监督。类似于前文提及的一些贪官台上讲廉洁台下搞腐败之所以得以实现,与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有着不无重要的关系。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最佳的消毒液。在完善体制内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特别要想方设法扩大群众监督的范围,坚持走好群众监督的路子。而有些地方、少数官员,担心向群众交了底,会让自己没有权威。这其实是官本位在作祟。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本就应该由人民来参与管理,请人民来进行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另一方面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尤其要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不要惧怕群众、害怕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相信群众,全面依靠群众,与人民群众一道共同筑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铜墙铁壁。 毋庸置疑,反腐倡廉必须始终做到利剑高悬、警钟长鸣。但是“警钟长鸣”,不能只在会上强调,更不能只说给别人听,必须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真正做到言行一致、知行合一,始终压实主体责任的担子,堵住带病提拔的口子,走好群众监督的路子,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反之,台上讲廉洁台下搞腐败,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党内没有特殊党员,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腐败堕落,不论是十八大前,还是十八大后,也不论其权力大小、职位高低,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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