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公考加油论坛;遴选;遴选论坛;小军师遴选;小军师面试绝杀;小军师面试;面试万能绝杀模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46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热点关注】终结“任性”的借调,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

[复制链接]

334

主题

386

帖子

6524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652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6-27 16:4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终结“任性”的借调,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
朱恒顺
2016年06月27日   京华时报   

  虽然借调乱象早已引起高层关注,也曾专门予以清理,但问题依然严重,主要原因就在于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缺失。要想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此类问题,也必须从完善法制入手。
  新华社记者近期在基层采访时发现,一些部门从下级单位和乡镇机关借调人员时太过随意和频繁,不仅使基层“失血”严重,还引发了许多不正之风,被借调者往往也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借调是一种特殊的机关工作人员流动方式,具有短期性、暂时性的特点,一般是为了临时解决单位人手不足或专业性人才缺乏等问题。正常的借调,不仅有助于保障临时重大任务的完成,对促进人才交流、提升基层人员业务水平也有好处。但近年来,在许多地方,甚至包括部分中央单位,普遍持有“不借白不借”的思想,从下级单位频繁、违规借调人员,经常使得“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基层单位人手紧缺,不得不把部分本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转嫁给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加剧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化,削弱了其自治功能。
  “任性”的借调遏制了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步伐。严格控制机关编制的初衷之一,就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把那些干不好、干不了的事情交由社会来办,大量的长期违规借调人员,经常被安排做那些本应交由社会承担的事务。比如,前几年,某个部委一个业务司从基层借调了二十几个人,这些人的主要工作就是搞培训和没完没了的达标评比、评估,而在其他部门,类似工作早已交给行业组织了。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任性”的借调还容易变成“权力交易”。从地方单位长期、无偿抽调人员帮助工作,“吃了人家的嘴短”,“天天见面脸熟”,因而在项目审批、评比表彰时往往会给予关照,被借调人员也可能成为“公关人员”,尽可能为本地区、本单位争取额外利益,如此一来,最终受损的还是公共利益和政府形象。
  虽然借调乱象早已引起高层关注,也曾专门予以清理,但问题依然严重,主要原因就在于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缺失。要想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此类问题,也必须从完善法制入手。
  比如,要完善借调人员管理规定。可以考虑通过制定高层级的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人员借调的程序、审批权限、最长时限以及一个单位借调人员的最高比例等,使借调始终保持其“临时、特殊、少数”的特性。
  再如,要加强借调人员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一个单位从其他单位借调人员的,除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外,还应在每年年底将借调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借调人员姓名、单位、借调时间、从事的工作、借调原因等向同级编制部门作出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借调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见得了阳光,经得起公众监督”。强化了编制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公众的监督权利,“任性”的借调权力才可能有所顾忌。
  当然,最根本之策,还是尽快启动统一的机构编制法的立法工作。只有通过制定统一的机构编制法,才能使各级机关能够依法确定正式编制、依法调整编制、依法使用临时编制、依法使用编制外人员、依法进行正常的人员交流,不敢也不能任意使用其他单位的编制内人员,从而使借调等人员交流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杜绝权力的任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微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公考加油论坛 ( 鲁ICP备2022011153号-1  

GMT+8, 2024-4-27 11:47 , Processed in 0.251609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