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公考加油论坛;遴选;遴选论坛;小军师遴选;小军师面试绝杀;小军师面试;面试万能绝杀模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50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40万元罚单能否震慑小广告,你怎么看?】小军师申论+面试热点推送

[复制链接]

94

主题

97

帖子

46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6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9-17 18:0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军师面试团队

XIAOJUNSHI
【YY公益频道】16567856
每晚19:30分,中央、省、市遴选笔试、选调村官、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务员遴选面试公益讲座,五位一体绝杀答题助您金榜题名!
【咨询老师QQ】面试34067356  遴选笔试857118361
解答考试问题,为您排忧解难!
【公考加油论坛】 www.gongkaojiayou.com
大神云集的地方,最前沿的资讯,最新试题发布静待您的到来!

小军师面试精彩内容
法制日报:40万元罚单能否震慑小广告

日前,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向组织散发小广告的房地产企业开出40万元罚款,并没收16万张小广告宣传页。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这是迄今为止,北京城管执法部门针对非法小广告开出的最大罚单(9月13日《新京报》)。

  针对小广告开出的罚单,金额可谓一张高过一张。2014年10月,也是北京城管执法部门对非法小广告开出的30万元罚单,在当时号称历史最高,被罚的也是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今,北京城管执法部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刷新了这一最高处罚标准,辛苦蹲守暗访一个多月,终于促使被处罚房企低头认罚,成效看得见。
  然而40万元罚单的新纪录,能否震慑得住那些在马路上非法横行的小广告?30万元罚单都没有挡住违法企业的脚步,再来一张40万元罚单,估计也难言震慑力能够高出多少。有网友提出,三四十万元的罚单,对高额利润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就是“毛毛雨”;还有网友担心,这部分罚款还可能会被转移到购房户的头上。
  能够对非法小广告进行如此大额处罚的,仅限于北京市范围。在北京范围之外,即使小广告再猖獗,执法部门也不可能开出这么大的罚单,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一纪录的保持者和刷新者是北京城管执法部门了。这是由目前针对非法小广告的立法缺陷所造成的。
  从现有法律规定看,在小广告治理上,国家层面的主要依据是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且这一条例并未就如何处罚作出具体规定。如今,条例已经实施24年了,城市非法小广告仍然到处可见,这些违法行为早就突破了条例规定的旧形式,而国家层面再无治理非法小广告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层面法律的缺失,带来的是各地执法方式、尺度的不一。不少地方出台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条例或办法,有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发展不断得到了修正,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治理非法小广告。2002年颁布、2006年修正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赋予执法部门对小广告处罚的上限是50万元;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1年颁布,经历了2003年和2009年两次修改,对小广告处罚的上限为10万元;但是有的地方如广东省目前实施的还是2000年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对小广告处罚的上限仅为500元,仅为北京的千分之一,如此巨大的差距,无疑会影响执法的权威与导向。
  非法小广告并非一城之疾,根治也并非一城之事。单靠一地立法或各地分散立法,无法形成统一的治理合力,相关的行政执法权威也难以彰显,更难达到治本之效。要真正震慑住非法小广告,既要靠完善查处机制,让违法行为人不再抱有侥幸心理,让执法人员不再为了个案蹲守暗访月余之久,使打击更加精准;也要靠制定处罚额度的统一标准,这种标准应当全国统一,便于执法者操作,也使那些有违法意图者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行为所将带来的责任后果,真正罚到其得不偿失、伤筋动骨,乱贴小广告的现象才会逐步好转。(如果想要看更多精彩内容,就继续关注我,置顶我吧!置顶方法:1、点击小军师面试公众号页面右上角.2、开启“置顶公众号功能”.3、就能第一时间看到我了呢!每晚19:30分,YY频道16567856,小军师免费面试公益课不见不散!招生咨询QQ34067356

【重磅内容】明晚19:30分,小军师面试公益课不见不散!联系咨询QQ34067356获取免费听课链接!小军师面试绝杀小班学会一道题,会答一类题,教你打破思维盲点,打通面试的“任督二脉”!真正的职位保护抢占先机!万能绝杀思维及语言助你摆脱市面模板束缚,祝您稳拿全场第一!小军师面试小班官方咨询QQ号34067356! 联系咨询速来领取免费资料吧!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微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公考加油论坛 ( 鲁ICP备2022011153号-1  

GMT+8, 2024-5-2 06:03 , Processed in 0.237934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