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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6 15:4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务员待遇问题
  近来,有关“公务员待遇太低”的话题大热:先是湖北省人大代表、蕲春县株林镇党委书记陈菊珍发声,每月工资2400元,“随便一个打工的人都挣得比我多”;随后,又是湖南省冷水江市财政统发工资信息曝光,该县公务员工资多在2001元至4000元之间,以致许多网友大呼意外。
  公众意外的是,在一般人看来待遇很好的公务员群体,不如想象中的那么滋润。相反,很多基层公务员的待遇普遍较低,甚至远远赶不上那些有技术的在外务工者。目前,我国对公务员群体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法定的薪资水平并不高。这些年,基层公务员、偏远地区公务员的薪资涨幅不大,而其他行业的收入增幅相对可观,个中确实存在着某些不均衡。
  不过这一情况并未获得公众认可,人们对“公务员待遇太低”的说法普遍持怀疑态度。不论公务员群体怎么辩解,既已形成的刻板印象还是难以改观。这背后其实是一种话语链条的断裂:公众对“利益既得者”的“哭穷式矫情”深感憎恶,而一些基层公务员则是有苦难言。
  客观地说,人们对基层公务员的状况的确应该有一个理性的看待,公务员是实实在在的生存个体,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单位职工在社会上占着很大比例。在现有国情下,这个群体的稳定肯定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公务员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责,对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其待遇可以而且应该合理提高。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透明和干净”。剥离灰色收入、打破潜规则,依法依规享有应得的待遇,这是消弭公众误解、修复断裂的话语链条的最有效途径。
  与此同时,公务员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资低、待遇低不是质疑中央“八项规定”的借口。八项规定约束的都是违规违纪的行为,整肃的都是歪风邪气,压缩的都是不正当的开支,叫停的都是不应得的福利,高度契合公众利益。时下,践行“八项规定”“反四风”,不是过了,而是不够。
  目前,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正在筹备之中,这是一个大工程,它需要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与养老社保并轨改革紧密结合——只有将现有公务员的工作作风、队伍结构、权责设计等调整到位,我们才能坐下来谈公务员工资、待遇的普遍调整。这种深刻调整是一次公务员改革,同样也是重新凝聚舆论共识的过程。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据人民网调查,近10年收入分配关注度始终居高不下,2013年又名列第二。调查显示,98%的网友认为我国收入差距过大。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
一、差距依然较大。比如,劳动收入偏低,不少人感到自己的工资没有太大变化。地区差距大,行业差距大,分配不合理显现突出。
二、国家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三、改革一直在路上。比如,连续多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取消农业税,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实现基本养老、基本医保制度和低保制度全覆盖。
四、成效初步显现。根据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通报,我国基尼系数已经呈现回落趋势,城乡之间相对差距正在缩小。

收入分配改革难点:
一、收入分配改革与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
二、收入分陪改革是全局性的大事,涉及范围广、层次深,单靠某一个领域、某一个部门难以完成。
三、由于政策不完善和执行监督不力,一些社会群体获取了过多不正当利益。打破利益格局,阻力可想而知。
四、相关法律和法规还不健全,导致一些隐性收入、非法收入名目繁杂、渠道混乱,堵住这些漏洞还存在不少困难。
五、公平与效率的度不好把握。不能因为只顾效率而忽视公平,也不能为追求公平而放弃效率。

突破收入分配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要更快,提升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首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大力整顿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加强管理和监控,使收入分配秩序更加公开透明、公正合理。
公务员辞职
背景简述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2年12月4日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提出整治四风问题,新一届政府领导班子对于革除时弊的决心和实干精神是上至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下至平民百姓都有目共睹的。
  正是对作风问题的真抓实干,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务员首先感受到“改变”,首当其冲的就是所谓“灰色收入”的断绝,津补贴的取消,甚至是合理福利的扣发。一时间,网络上大量出现“吐槽”公务员收入太低,养家困难的博文或帖子,与公务员收入相关的话题在网上被热议。一些知名的学者、教授也相继加入到这场讨论中来,如某党校教授的《公务员涨工资,洗洗睡吧》、某博主的《公务员涨工资,谁不痛快?》、甚至还有《公务员涨工资与“东莞挺住”》。
  有评论就认为公务员的待遇降低有可能会导致“队伍不好带”的问题,影响政府部门的正常运转,还有人担心会有大规模的公务员“辞职热潮”。
辩证观点
  一、灰色收入的不合理性
  所谓的灰色收入,就是指曾几何时,某些公务员拿到手的见不得光的收入,如吃拿卡要的所得、企业或者相关单位的“礼物”、单位擅立名目发放的福利(如过节费、年终奖等)。所以,我们应该明白“灰色收入”是名不正言不顺的,是涉嫌违规违纪甚至是涉嫌犯罪的。取缔“灰色收入”自然是民心所向,也是巩固共产党领导的重要举措,是整治不正之风的具体践行。对于某些人因 “灰色收入”被取缔所表达出的不满,我们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有坚定的立场,不能对因失去“灰色收入”而哭穷的公务员表示任何的同情(与抱怨工资待遇低虽实质上相差无几,但意义上却丝毫不能划等号)。
  二、公务员待遇的高与低
  除去“灰色收入”之后的公务员待遇也不能简单的根据工资数额定性其待遇的高低,我们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物价特别是房价的水平,以及通过与当地地位相当的企业员工相比较,得出相对合理的评价,如上海的8000/月与贵州的8000/月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公务员待遇的高低,与企业员工一样,只有一个原则,就是其待遇是否与其付出,其劳动成果相匹配,当然,因为公务员工作性质及其成果考核的特殊性,怎样科学评估公务员的工作绩效,恐怕是摆在政府相关部门眼前的重大课题。
  三、“金饭碗”破碎后求职目标的理性回归
  以前公务员这一职业被称为“金饭碗”,一方面是存在诸多的隐性福利、特权,另外一方面是公务员工作的稳定性,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缺乏合理的考核退出机制。只要一朝成“公”,便可逍遥一生。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作风运动的常态化,“金饭碗”的含金量已然大不如前,这其实不是一种退步,而是巨大的进步。公务员这一职业只是社会分工中的一种,不应是“官老爷”,也不应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金饭碗”破碎后,我们期待报考公务员的求职者们求职目标的理性回归,报考是因为这一职业能够满足我们的职业预期,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符合我们的兴趣爱好,发挥我们的性格特长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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