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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湖南、广东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25人公告!(附职位表)】小军师遴选考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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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8 16:1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 2019年湖南常德市津市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3名公告。
报名时间:9月25日至10月11日;
2. 2019年湖南常德市石门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公告。
报名时间:9月20日至9月29日;
3. 2019年广东韶关市曲江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
报名时间:9月19日至10月18日;
4. 2019年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公告。
报名时间:10月8日0:00起至10月12日24:00止。
2019年湖南常德市津市市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常德市津市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见《2019年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具备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履职身体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5.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对象公开选调。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4日,通过三湘风纪网、廉洁常德网、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廉洁津市网、津市党建网、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11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网上报名时间不限,现场报名时间须在工作日上班时间。
3.现场报名地点:津市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津市市孟姜女大道1076号,津市市委巡察办院内)
4.现场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好相关栏目内容。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按照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③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县级组织部门公章,证明复印属实);
④填写好《津市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5.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人员需将现场报名所需全部报名材料扫描后,连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档发至邮箱jwgjs4218720@163.com,如有疑问,请咨询津市市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联系电话:0736-4213051。
(三)资格审查。由津市市纪委监委按规定条件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在笔试前3天内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主要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笔试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同一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其他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考察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凡因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转任。考察情况经津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商津市市委组织部确定拟选调人员。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廉洁津市网、津市党建网、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中共津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津市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6日
石门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石门县纪委监委拟公开选调公务员 10 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石门县纪委监委职位10名(监督执纪类8名,文字综合类2名)。
三、公开选调的对象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四、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群众公认。
2.应具备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对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性别要求:监督执纪类职位适合男性。
6.报考文字综合类职位人员须有较突出的文字工作能力,撰写了3篇以上较高质量的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等文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⑤社会关系复杂,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⑥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的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石门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属副科级以上人员的需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9日上班时间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地点:石门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电话:0736-5336908,联系人:龚丽荣。
报名所需资料:《石门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各类执法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发表的理论文章原件及复印件、撰写的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等(单位盖章确认);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证明复印件(公务员录用表和公务员登记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按规定条件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总分40%。笔试开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职位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试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网上进行公示。
4.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审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考察人选缺额的,按同一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
5.确定试用人员。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6.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调入对象,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转任手续。
公告未尽事宜,由石门县纪委监委和石门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石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 韶关市曲江区监委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纪委《关于印发<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派驻(出)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的通知》(粤纪办发〔2015〕6号)、中共韶关市纪委《关于印发<韶关市纪委选调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韶纪发〔2012〕11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以下简称曲江区纪委监委)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数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6名(含参公人员,下同)到曲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工作。其中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3名(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较适合男性报考),文字综合岗位3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
1.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2.全国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满2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7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含9月19日);
2.文字综合岗位需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如有县(市、区)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巡察办、党委政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委政研室、政府研究室等单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是单位重要会议相关材料、重要文稿的主要执笔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含9月19日);
3.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需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综合素质。如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机关(部门)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含9月19日);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问题线索核查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分步淘汰制。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转任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考察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xw/)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韶关市曲江区监委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将《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文档为jpg格式图片,大小控制在5M以内),连同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为2M以内)发至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邮箱: qjjwgbs@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0月18日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三)资格初审。曲江区纪委监委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告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6号曲江区政府大楼四楼,咨询电话:0751-6681992)领取准考证,曲江区外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当天领取。
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方可领取准考证:
1.《报名表》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各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现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复印件各1份;
6.报考职位要求岗位工作经历证明1份(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7.历年来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8.本人近3年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如有请提供);
9.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荣誉证明等(如有请提供)。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五)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文字综合岗位笔试科目为相关综合业务知识、机关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确定面试资格复审。曲江区纪委监委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数少于选调职位1:3比例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情况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七)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出现自动弃权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少于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最终调任人数视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和体检。由曲江区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找相关人员谈话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依据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区纪委召开常委会讨论,以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拟选调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察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转任
曲江区纪委监委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对象,在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监督电话:0751-6681992(曲江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
本公告由曲江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韶关市曲江区纪委 韶关市曲江区监委
2019年9月19日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江监察委员会派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2019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我区监察体制改革,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江监察委员会派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 6 名公务员,根据人岗相适情况,在中共湛江经开区纪委机关、派驻机构范围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 选调职位
选调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级科员6名。
(二) 选调范围
国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实绩突出,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刑法学(A030104)、诉讼法(A030106)、法学(B030101)、经济犯罪侦查(B030606)专业或在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从事案件审查、调查、侦查、起诉、审判等岗位工作满一年;
4、一级科员以上职级或乡科级副职以上职务,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3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确认后扫描发送至kun450521@163.com。邮件发送成功依据:①邮箱自动回复;②报名者拨打电话0759-2968330确认。
报考人数应为选调人数的三倍及以上才能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19年10月8日0:00起至10月12日24:00止(注意:该时间段以外收到的邮件视为报名无效) (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 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拨打电话确认时间段为2019年10月8日至12日及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选调办公室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个人信息必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经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布,考生应在名单公告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3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为百分制。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与《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通知在指定的时间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可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笔试与面试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各职位合格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选调人数,按1∶1.5取整的比例确定实践考察人选。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来确定实践考察人选。
(三)实践考察
安排实践考察人选到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跟班实习16天(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主要考察专业理论的运用和案件办理等方面的能力。根据考察评价的优劣,按照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选调人选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经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和组织部联合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任职人员,拟任职人员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递补说明
考生如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因故放弃转任的,可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经实践考察后递补。
三、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妨碍选调公务员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759—2968330、3199718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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