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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国各市县纪委监委最新选调公告发布!(附职位表)】小军师遴选考试资讯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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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6: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市坪山区纪委监委2019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我市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深圳市内跨职组职类转任的,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的有关条件规定。
(二)选调职位
面向市内选调正科级及以下职位5名,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正科级、全日制研究生及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中共党员;
(三)试用期满并已转正定级,现为本市党政机关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四)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报名须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要求;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3.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25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咨询电话:0755-2833920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yangxiaosi@szpsq.gov.cn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
4.《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扫描件;
5.任现职级文件扫描件;
6.如有本人起草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过的文稿,可一并提供。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及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情况。
(三)考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到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纪委监委
2019年7月1日
鹰潭市纪检监察系统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鹰潭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到本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22名公务员,其中市本级5名,贵溪市5名,余江区6名,月湖区6名,具体职位详见《鹰潭市纪检监察系统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通过省级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全省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形象气质好,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
3.事业心、责任感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群众;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若只有两年公务员工作经历的,年度考核应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4年2月以后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1.考生自行在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ythrss.gov.cn/)、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官网(http://www.ytlz.gov.cn/)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凡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等,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电子版(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考生原则上到职位所属纪委现场报名,鹰潭市外考生确有特殊情况可传真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12日(9:00-- 17:00),逾期不再受理(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报名电话(传真)和地点:
鹰潭市纪委:0701-6440735,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七楼A732室;
贵溪市纪委:0701-3791036,贵溪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五楼519室;
余江区纪委:0701-5881237,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12楼1214室;
月湖区纪委:0701—6221127,18107012255,鹰潭市月湖区政府经济大厦八楼801室。
四、资格审查
1.由市纪委及各区(市)纪委分别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3.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7月19日(9:00-- 17:00)到鹰潭市纪委(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732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计划数。
面试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时,面试工作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进行,考生实际面试得分在全部面试完成修正后公布。计算办法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二)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比例为1:2(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纪检监察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资格审查。笔试前,由市纪委和各区(市)纪委通知入闱笔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7月22日之前书面提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由选调单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并通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市纪委于7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笔试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网公示。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ythrss.gov.cn/)、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官网(http://www.ytlz.gov.cn/),查看笔试入闱人员公告。
2.领取笔试准考证。入闱笔试人员2019年8月1日至8月2日(9:00-- 17:00)到鹰潭市纪委(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73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8月3日,地点及具体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N+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
考察过程中,将进行心理测试,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考察结束后, 经市纪委和各区(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市纪委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调名单,选调对象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良好,经考核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干部调动手续。正式选调人员需服从组织安排,并签订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
八、其它事项
1.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组织部,负责选调的日常具体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鹰潭市纪委和各区(市)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鹰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鹰潭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鹰潭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7日
泰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同意,泰和县纪委监委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为顺利推进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泰和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业务岗科员8名。
三、选调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本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应属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四类人员)。
2.非本县在编在岗人员还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本人或父母为泰和县户籍;(2)配偶为泰和县户籍或在泰和县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和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方式进行,具体为:
1.公告。在泰和县政府网(www.jxth.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地点:泰和县纪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1117办公室),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相关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的等次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省内县外工作人员报考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为泰和户籍者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父母为泰和户籍者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配偶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本人为非泰和户籍者,配偶一方为泰和户籍或在泰和工作的提供)。
拟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岗位职数。
3.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按照条件对报考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口头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入闱考察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开展,考察工作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实施。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7.体检。考察合格的入闱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8.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县纪委监委将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县委组织部将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入闱人选中,有纪检监察、财会审计等工作经验、通过司法考试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公开选调人员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记入公开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县直单位公开选调。
3.本次公开选调由泰和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0796-8639060
中共剑阁县纪委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拟公开考调一批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考调公务员10名,全部统筹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考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参加考调的人员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拟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发布公告当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照常报名)(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地点:中共剑阁县纪委组织部(中共剑阁县委办公楼二楼)。
3.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1)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岗位、范围、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进行报名;(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3)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此次公开考调的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岗位。
(二)考试
此次考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基本知识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内容为考察考调人员在本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中共剑阁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考调工作的投诉举报。
1.咨询电话:中共剑阁县纪委 0839-6607295 13881263875
2.监督电话: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0839-6712380
中共剑阁县纪委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4日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9名到市纪委市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一级科员共9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4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5名。
二、选调范围
市直单位、省部属在台单位、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7月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16年9月30日前考录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4.文字综合岗位还需具备的条件:从事文字工作2年以上,熟悉机关公文写作,有起草重要文稿的经验,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5.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还需具备的条件:全日制法学(0301)、侦查学(030602)、会计学(120203)、财务管理(120204)、审计学(120207)、金融学(0203)、计算机类(0809)等专业毕业,或有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等机关(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的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地点:市政府大楼1106室或各县(市、区)纪委干部室。报名时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二张。报名表可在台州清风网(http://www.tzqf.gov.cn)下载。
2.资格审核。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对组织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3.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组织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选调名额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和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经体检、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8510279。
2.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3.为确保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被推荐和自荐人选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2019年7月8日
关于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拟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调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条件
1.由凌源市财政供养的市直和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服务期满符合调转条件的选调生;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4.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素质,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优良、工作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7.服从分配。
二、选调人数
市纪委监委机关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20人,市委巡察办2人,总计24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的;
3.在基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4.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
5.与现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在纪委监委工作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视报名情况进行笔试、面试,经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4.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人事、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6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6825220)
3.所需资料:《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六、其他事宜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中共威远县纪委 威远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2019年面向内江市公开考调威远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威远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内江市公开考调20名威远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及对象
面向内江市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单位及名额
本次威远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共20名。
三、开考比例
按考调名额与报名人数1:1.5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按此比例缩减考调名额。
四、考调方式
本次公开考调根据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按以下比例确定考调方式:
(一)当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2: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当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大于2:1,采取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9年7月9日至7月17日(仅限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报名地址:威远县纪委监委406办公室(详细地址: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西街106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有《威远县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需单位注明复印属实并加盖鲜章)、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两寸彩照1张,个人自荐书、表彰表扬证明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等。除报名表需一式三份外,其余资料均需1份。
(四)资格审查。威远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时间。
七、考试
考试在威远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威远县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
1.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2:1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试。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采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如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照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若全日制学历一致,则按照连续工龄长者优先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2.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大于2:1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笔试成绩排名,前4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又相同,按全日制学历高者优先;如全日制学历又相同,则按照连续工龄长者优先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八、体检。根据考调名额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考试人员内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并合格)。
九、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针对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征求原单位意见。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和接受考察并合格)。
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宜调动的,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调动。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提交威远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二、定级。考调人员调入后,其职级根据用人单位的职级职数情况,重新按程序核定。
十三、本考调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8236806      联系人:甘蕊春
监督电话:13541644864      联系人:赵 玲
十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调工作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所列情形的,要坚决实行回避。
(三)在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中共威远县纪委 威远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
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干部人才队伍质量,决定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下属金华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金华市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选调范围
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金华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数量
金华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共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金华市警示教育基地管理中心选调文字综合岗位1名。
四、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身体健康等。
2.文字综合岗位需具备中文、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3.专业技术岗位需具备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毕业或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过处分的;
3.未满试用期或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办负责实施。市本级个人自荐由本人到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名,县(市、区)个人自荐由本人到县(市、区)纪委监委报名。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前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办要对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资格审核。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对组织推荐和自荐人选再次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名额。未入围参加考试的人选,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通过体检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通过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公示和调动。市纪委常委会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人选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作为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合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小军师遴选温馨提示:有报名意向的小伙伴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呦~联系小军师遴选课程咨询QQ857118361免费领取笔试备考资料)。
2.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469271;传真:82489271。
3.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4.为确保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被推荐和自荐人选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金华市纪委金华市监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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